关于开展2015年创新型企业认定和房租补贴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1-13 浏览次数:4976

园区各企业:

    根据《江干区创新型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江科[2013]19号)(附件1),现开展2015年江干区创新型企业认定和房租补贴减免以及2013、2014年已认定的创新型企业房租补贴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1、2013、2014年已认定的区级创新型企业和2015年内新认定的创新型企业。

    二、申请程序

    相关企业须在11月20日之前完成以下申请工作。

    2015年新申请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江干区创新型企业认定申请书》(附件2);2013、2014年已认定的创新型企业填写《(已认定)江干区创新型企业房租补贴申请书》(附件3)。

    2015年新申请的创新型企业需提供下列(1-8)所有的材料;2013、2014年已认定的创新型企业只需提供下列(1-5)的材料。

    所有材料一式三份,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按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顺序简易装订。

    1、承诺书(附件4)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3、企业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名单;

    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可以是经过审计的报表,也可以是企业向工商、税务等部门提交的年度报表);

    5、企业2015年度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发票原件、复印件;

    6、省、市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技术性收入、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等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科技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8、各类科技企业资质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对申报企业材料,江干区科技局将会同区发改局、商务局、财政局、文创办及属地单位,并聘请专业人员对申请企业分片进行集中评审,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结果将在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申报受理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2015年11月20日

    材料受理、咨询:1号楼A座312室   邵纾盈

    联系电话: 56970700

附件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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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