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支持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建〔2015〕114号)和《杭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服务券和活动券管理办法》(杭两创办〔2016〕1号)要求,现征集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券”企业(以下简称“服务券”)。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小微企业标准
(1)已在杭州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
(2)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下;
(3)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
(4)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或拥有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小微企业优先。
二、“服务券”服务范围及补贴额度
服务券设计的服务范围包括人才培训、创业辅导、法律维权、管理咨询、财务指导、代理记账、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保护、会展服务和期货融资等方面,具体详见“杭州市小微企业专业化服务平台”(http://220.191.208.151),企业在该平台上选择服务事项,用“服务券”抵扣相应服务费用。
补贴额度:三年示范期内,每家“服务券”企业可一次性领取“服务券”额度3000元。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在2016年4月26日前填写《“服务券”企业信息表》(附件1)(该表不用上报纸质材料,电子稿回复至87025899@qq.com)。
(2)正式被认定是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服务券”企业的,管理机构将会通过短信形式告知企业(通过企业联络人手机),并通知企业在“杭州市小微企业专业化服务平台”注册领取“服务券”。
四、受理截止日期
“服务券”企业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凡超过受理截止日期,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纾盈 电话:56970700
附件
“服务券”企业信息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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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