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大学生企业:
2016年江干区第四批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已开始征集,项目无偿资助金额分六个等级:2、5、8、10、15、20万元。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江干区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认定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须杭州高校)或毕业后5年内(必须是2012年以后毕业 )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在江干区范围内创办企业,该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在江干区。
二、大学生创业企业的扶持和资助申报条件
1、资助对象为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
2、在江干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企业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须一致,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在江干区;
3、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4、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杭州市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三、申报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材料清单》;(附件1)
2、《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2)
3、《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人员情况表》一式三份;(附件3)
4、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及经孵化证明);(附件4)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工商变更证明;
7、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
8、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公司章程
9、上年度(或近期)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10、《杭州市大学生创业申报资助企业情况一览表》(附件5)
注:
1、材料2至9须按材料1顺序排列并且活页装订。材料3、7、10请另备电子文档。每家申报企业还须提交一份400字以内的所报项目目前运营情况介绍(书面及电子版均需);
2、请先将书面材料按照清单顺序排列并且活页装订,交至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企业管理部(九环路9号1幢A313室),书面材料确认无误以后再将电子文档发至87025899@qq.com。申报企业注册地与办公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勿申报。
四、申报流程
1、受理 向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办公室提出申请;
2、审核 申请受理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评审 市人事局对申请定期进行评审;
4、公示 审核通过申请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核准 公示无异议的,市人事局发放核准通知书;
6、拨付 根据核准通知书,市财政局对项目资助资金实行定期拨付,区财政按1:1配套拨付。
五、受理部门
1、项目受理
联系人:邵纾盈 联系电话:0571-56970700
邮箱:87025899@qq.com
2.本次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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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