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为积极推进创新创业,加快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根据上级通知,决定开展江干区2021年浙江省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在江干区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3、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4、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5、企业规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企业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
6、企业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或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流程
企业自行登录浙江科技大脑(http://www.zjsti.gov.cn)进行申报,注册企业账户,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的附件材料扫描版,为践行最多跑一次改革,企业只需网上系统申报,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证明材料中需上传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加盖公章的2020年度和申报上一月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表(研发投入单独列项);
3、已授权知识产权证书(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等;
4、其他证明材料,如企业研发辅助账汇总表、纳税申报表、参保人员证明等。
三、时间要求
2021年企业申报时间为3月1日-10月31日,认定批次为5月、7月、9月和11月。
四、政策扶持
对当年新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补助1万元。
五、联系方式
杭州市科技局 87060184
江干区科技局 86972247
园区咨询 :邵纾盈 56970700
网络技术咨询 87054113
浙江省国家大学科技园
2021年3月11日